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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回来会带着一身光彩

相关文章 [加入收藏] [复制链接]发布时间:11-01-04 来源:官方 作者:兔子|.Me

  “我回来,会带着一身光彩……!”

  如果,早知道,这注定是个悲剧,我依然会在孤单的夜,为你们祈祷!

  这是一个孤单的故事,孤单到,就连在一起都是孤单。

  非常霸气的相遇。

  你在喊:10天之后建帮派,10天之后,是因为,我现在等级还不到。

  我回应:加我,我帮你建成帮派,在10天后。因为,我现在等级也不够。

  再无交集……直到10日之后,就在青云大殿前的阶梯上,两个男人,孤单的男人,建成了非常孤单的帮派——征战。

  很久之前……

  我出生在河阳城,手中的破铁剑,让我每天可以猎杀野猪,在这种茹毛饮血的日子里不至于饿死。接单一个又一个杀戮的任务,只为了生存。我总是避开人多的猎区,独自把野猪和野狼杀死,然后又在人们来到前,将猎物带回去交给非常熟的熟客,换点生活费,然后用这些钱,去买一把更快的刀,刀更快,我才能活的更久。在这样的生存中,我悟出了自己的暗杀术,不好看,但很实用,起码,我活着。

  有人建帮派。其实我不需要任何的好友,因为,我是孤独的。帮派,也许和家是一个意思吧。

  10天后,我有了“大哥”。

  在青云山的日子更加艰苦。因为,我发现,我的招式是在破绽太多,稍不留神就死于非命。于是我在暗处学习着那些一刀致命的技术,我不需要任何的修饰,最简单,最有效,就是我的目标。

  甲子遇太岁,日如饮血,凶。我接了一单我根本做不了的任务。接手的原因很简单,杀死他,我可以获得他的秘籍和所有的金钱。月黑杀人夜,风高纵火时。等待,等待,孤单的等待。月光被乌云遮住的一瞬间,我出手了。这样的一刀,可让皎月无光,可惜,他更快。我眼前一红,手中,已无刀……“如果,你手中的不是这把破铜烂铁,或许,死的就是我了……桀桀……”怪笑之后,他再次出手。

  冷,冰冷,孤单的冷……他的眼不可置信的瞪着。在他轰然倒下的一瞬间,我看到,那柄泛着蓝光的鬼头刀。“你怎么忘了,你是有兄弟的。”于是,我记住了这个执著又霸道的名字——十年。后来,我叫他“10”。

  虽然,我一直以来习惯着自己孤单的挑战,挑战敌人,挑战自己,但是我也习惯,在出手之前,跟10通气。于是,经常的,在我作战的场景中,留下的是两个人的浴血奋战影子。

  我在青云,把这个地方一切人的招式都学会了,创造了自己的招数,找到了趁手的兵器——轮刺。这里,已经没有值得我留恋的了。

  双十一,光棍节。必定又是孤单的日子。

  出城,接单,潜伏。周围湿冷的草气侵染着我每一寸肌肤。突然一股相似的冷袭来。我手中一紧,反射般的出刀,来人在我一丈前稳住身形。“10……”我收刀,没有过多的话,潜伏。他也在我身边潜伏。甚至,哼起小曲。

  “喂,你不去陪女人?”10躺在草里,脚翘在天上,丝毫没有要出手的感觉。我索性纵身上树,端坐在树梢上,放弃了今天的任务,准备惬意的看看光棍节的月亮。10从怀里取出酒肉,也飞身跃上:“来吧,来一口。”

  “我没有女人。”我喝下满满一口。“哈哈……”10也作了个“敬”的手势,把酒饮尽。

  “喂,我不能一直叫你‘喂’吧。”10斜睨了我一下。

  “水!”不在多言,我飞身箭一般扎下去……轮刺在月光下一闪,带出血雾……霎时,大风就抹去我留在草上浅浅的痕迹。

  “以后,叫我‘10’,水……”我听到了,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笑。

  多年以后,一个刺客,一个刀手,结伴进行着生存的奋斗,了解别人过去的同时,开启新的希望。在青云山最后的一场杀戮,至今还令人记忆犹新。那个任务,只可以用变态来形容。限时的情况下,杀掉150名以速度著称的猫女。当训练有素的猫女全部躺在血泊中的时候,水和10身上已经几乎没有成片的衣物了,只有一条条的碎布,手中生存的保障——兵器,竟然比普通樵夫手中的柴刀还要钝。不过,这个任务的完成,证明,他们有足够的实力和金钱开向“天音”这个武学胜地。

  我们俩像野人一样,站在青云最高的房顶上,骑在传说中的胜物、水麒麟的塑像上,狂放的大笑。

  这是新奇的一天。天音对于我真的是神秘,我终于在这里打造了第一把5级轮刺。泛着逼人的紫光。我手持宝器诛杀了我在天音的第一个目标,同时,我又一次身负重伤。又是10,在紧急关头把我从死神手中救了回来。

  几个月的时间,我在养伤,并打造装备,因为上次的战斗让我知道我的装备在高手面前实在不堪一击。当我+5一套做成的时候,我突发灵感,感悟了一套新的招数。我又出山了。

  踏进城中,不习惯的人气让我眉头紧蹙。我正要将信号蛋发出通知10,他已经站在我身后。“死哪里去了?打扮得不错啊!看来伤好了。”他一身+7装备格外扎眼。内敛的光芒透着肃杀。我点头,发现他的内里也更上一层楼。

  天音的一家小酒肆,我们兄弟举杯对饮。“兄弟,我有女人了。”10斜睨了我一眼。

  “哦?恭喜……”我由衷道。

  “你不问我怎么那么快就……”“呵呵,只要兄弟高兴,管那么多原因干什么。”两人再次干下一杯酒。

  西方黑云大盛,妖僧当道,我接到任务“杀凶”。

  根据习惯,我又一次孤独的潜伏在红云寺。出手……反震……喷血。这是高手,装备精良的决定高手。我后悔为了那高的吓人的奖金和武学而接单。

  又见10,双刃巨刀凌空飞起,带出一抹血痕。我深吸一口气,气走单田,瞬间齿轮刺在手,与10排立一起。10出招了,惊天地……可是雄也不好惹,居然生生接了下来。可是他忽略了,致命一击是我发出的。10嘴角渗出一丝血迹,同时却绽开一抹笑容。因为他看到,淡青色的光芒在凶的咽喉间蔓延。我们的默契,不是第一次,早默默的达成共识:他牺牲内力作诱饵来吸引敌人,我就作出致命一杀。

  杀流寇,剿土匪,灭妖僧,诛鸦人……天音,是我们真正战斗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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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谨以此,献给我在《诛仙》中的好友,10,龙,丝丝,猫咪等等……(真名我就不写了,大家心照)

  我喜欢诛仙,第一个让我投入那么多的网游……因为各种原因,我暂离诛仙,但是,我希望他们过的更好。或许有一天,我们还有机会在诛仙中最高的建筑之巅,把酒言欢,在最血腥的戮场,携手浴血。

  还有,不管如何,我都会记得《陪君醉笑三千场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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